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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

2023-04-20  浏览 次  作者:admin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2010

 1 总 则

  1.0.1 为保证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运行,促进风机、压缩机、泵安装技术的进步,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 离心通风机、离心鼓风机、轴流通风机、轴流鼓风机、罗茨和叶氏鼓风机、防爆通风机和消防排烟通风机;

  2 容积式的往复活塞式、螺杆式、滑片式、隔膜式压缩机,轴流压缩机和离心压缩机;

  3 离心泵、井用泵、隔膜泵、计量泵、混流泵、轴流泵、旋涡泵、螺杆泵、齿轮泵、转子式泵、潜水泵、水轮泵、水环泵、往复泵。

  1.0.3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风 机

  2.1 基本规定

  2.1.1 风机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备装箱单清点风机的零件、部件、配套件和随机技术文件;

  2 应按设计图样核对叶轮、机壳和其他部位的主要安装尺寸;

  3 风机型号、输送介质、进出口方向(或角度)和压力,应与工程设计要求相符;叶轮旋转方向、定子导流叶片和整流叶片的角度及方向,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 风机外露部分各加工面应无锈蚀;转子的叶轮和轴颈、齿轮的齿面和齿轮轴的轴颈等主要零件、部件应无碰伤和明显的变形;

  5 风机的防锈包装应完好无损;整体出厂的风机,进气口和排气口应有盖板遮盖,且不应有尘土和杂物进入;

  6 外露测振部位表面检查后,应采取保护措施。

  2.1.2 风机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体出厂的风机搬运和吊装时,绳索不得捆缚在转子和机壳上盖及轴承上盖的吊耳上;

  2 解体出厂的风机搬运和吊装时,绳索的捆缚不得损伤机件表面;转子和齿轮的轴颈、测量振动部位,不得作为捆缚部位;转子和机壳的吊装应保持水平;

  3 输送特殊介质的风机转子和机壳内涂有的保护层应妥善保护,不得损伤;

  4 转子和齿轮不应直接放在地上滚动或移动。

  2.1.3 风科组装前的清洗和检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随机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外露加工面、组装配合面、滑动面,各种管道、油箱和容器等应清洗洁净;出厂已装配好的组合件超过防锈保质期应拆洗;

  2 输送介质为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压缩机,其与介质接触的零件、部件和管道及其附件应进行脱脂,油脂的残留量不应大于125mg/㎡;脱脂后应采用干燥空气或氮气吹干,并应将零件、部件和管道及其附件做无油封闭;

  3 润滑系统、密封系统中的油泵、过滤器、油冷却器和安全阀等应拆卸清洗;

  4 油冷却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且应保压10min后无泄漏;

  5 现场组装时,机器各配合表面、机加工表面、转动部件表面、各机件的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当有锈蚀时应清除,并应采取防止安装期间再发生锈蚀的措施;

  6 调节机构应清洗洁净,其转动应灵活。

  2.1.4 风机机组轴系的找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位于轴系中间的或质量大、安装难度大的机器作为基准机器进行调平;

  2 非基准机器应以基准机器为基准找正、调平,并应使机组轴系在运行时成为两端扬度相当的连续平滑曲线;

  3 机组轴系的最终找正应以实际转子通过联轴器进行。并应符合本条1、2款的要求。

  2.1.5 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和轴向倾斜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2.1.6 风机的进气、排气管路和其他管路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机的进气、排气系统的管路、大型阀件、调节装置、冷却装置和润滑油系统等管路,应有单独的支承,并应与基础或其他建筑物连接牢固,与风机机壳相连时不得将外力施加在风机机壳上。连接后应复测机组的安装水平和主要间隙,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与风机进气口和排气口法兰相连的直管段上,不得有阻碍热胀冷缩的固定支撑;

  3 各管路与风机连接时,法兰面应对中并平行;

  4 气路系统中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1.7 风机机壳剖分法兰结合面间应涂抹一层密封胶;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涂防咬合剂,并应按规定的力矩或螺母转动角度将螺栓拧紧。

  2.1.8 风机驱动机为转子穿心的电动机时,其滑动轴承的轴肩与轴瓦的间隙值和联轴器轴向位移值及轴向间隙值,应根据电动机的磁力中心位置确定。

  2.1.9 风机的润滑、密封、液压控制系统应清洗洁净;组装后风机的润滑、密封、液压控制、冷却和气路系统的受压部分,应以其最大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且应保压10min后无泄漏;其风机的冷却系统试验压力不应低于0.4MPa。

  2.1.10 风机上的检测、控制仪表等的电缆、管线的安装,不应妨碍轴承、密封和风机内部零部件的拆卸。

  2.1.11 风机隔振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且各组或各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其偏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1.12 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承箱和油箱应经清洗洁净、检查合格后,加注润滑油;加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电动机、汽轮机和尾气透平机等驱动机器的转向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

  3 盘动风机转子,不得有摩擦和碰刮;

  4 润滑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工作应正常;

  5 冷却水系统供水应正常;

  6 风机的安全和连锁报警与停机控制系统应经模拟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却系统压力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值;

  2)润滑油的油位和压力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值;

  3)轴承的温度和温升不应高于规定的最高值;

  4)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或峰-峰值不应超过规定值;

  5)喘振报警和气体释放装置应灵敏、正确、可靠;

  6)风机运转速度不应超过规定的最高速度。

  7 机组各辅助设备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且应合格;

  8 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直接通大气的进口,其防护罩(网)应安装完毕;

  9 主机的进气管和与其连接的有关设备应清扫洁净。

  2.2 离心通风机

  2.2.1 离心通风机的轴承箱找正、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承箱与底座应紧密结合;

  2 整体安装轴承箱的安装水平,应在轴承箱中分面上进行检测,其纵向安装水平亦可在主轴上进行检测,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10/1000;

  3 左、右分开式轴承箱的纵、横向安装水平,以及轴承孔对主轴轴线在水平面的对称度(图2.2.1),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每个轴承箱中分面上,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4/1000;

  2)在每个轴承箱中分面上,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8/1000;

  3)在主轴轴颈处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4/1000;

  4)轴承孔对主轴轴线在水平面内的对称度偏差不应大于0.06mm(图2.2.1);可测量轴承箱两侧密封径向间隙之差不应大于0.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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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具有滑动轴承的离心通风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2.1条的要求外,其轴瓦与轴颈的接触弧度及轴向接触长度、轴承间隙和压盖过盈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进行修刮和调整;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2.2.3 离心通风机机壳组装时,应以转子轴线为基准找正机壳的位置;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与叶轮进口圈的轴向重叠长度和径向间隙,应调整到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图2.2.3),并应使机壳后侧板轴孔与主轴同轴,并不得碰刮;无规定时,轴向重叠长度应为叶轮外径的8‰~12‰径向间隙沿圆周应均匀,其单侧间隙值应为叶轮外径的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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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离心通风机机壳中心孔与轴应保持同轴。压力小于3kPa的通风机,孔径和轴径的差值不应大于表2.2.4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5mm。压力大于3kPa的风机,在机壳中心孔的外侧应设置密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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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 离心通风机试运转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1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前应关闭进气调节门;

  2 点动电动机,各部位应无异常现象和摩擦声响;

  3 风机启动达到正常转速后,应在调节门开度为0°~5°时进行小负荷运转;

  4 小负荷运转正常后,应逐渐开大调节门,但电动机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直至规定的负荷,轴承达到稳定温度后,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0min;

  5 具有滑动轴承的大型风机,负荷试运转2h后应停机检查轴承,轴承应无异常现象;当合金表面有局部研伤时应进行修整,再连续运转不应少于6h;

  6 高温离心通风机进行高温试运转时,其升温速率不应大于50℃/h;进行冷态试运转时,其电机不得超负荷运转;

  7 试运转中,在轴承表面测得的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得超过6.3mm/s;矿井用离心通风机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得超过4.6mm/s;其振动的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8 试运转中应按本规范第2.1.12条第6款的要求进行检查,其动作应灵敏、正确、可靠,并应记录实测的数值备查。

  2.3 轴流通风机

  2.3.1 轴流通风机的清洗和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3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流罩、集流器、转子叶片等应无损伤,连接应牢固、无松动;其叶片的角度方向和调节范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轴承箱、变速器和冷却水腔应无泄漏。

  2.3.2 整体出厂的轴流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组的安装水平和铅垂度应在底座和机壳上进行检测,其安装水平偏差和铅垂度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

  2 通风机的安装面应平整,与基础或平台应接触良好;

  3 直联型风机的电动机轴心与机壳中心应保持一致;电动机支座下的调整垫片不应超过两层。

  2.3.3 解体出厂的轴流风机组装和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风机的安装水平,应在基础或支座上风机的底座和轴承座上纵、横向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

  2 转子轴线与机壳轴线的同轴度不应大于φ2mm;

  3 应按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顺序和出厂标记进行组装;

  4 导流叶片、转子叶片安装角度与名义值的允许偏差为±2°;叶轮与机壳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叶轮与机壳的径向间隙应为叶轮直径的1.5‰~3.5‰;叶片的手动和自动调节范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可调动叶片在关闭状态下与机壳间的径向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间隙值宜为转子直径的1‰~2‰;在静态下应检查可调叶片及调节装置的调节功能、调节角度范围、安全限位,叶片角度指示刻度与叶片实际角度的允许偏差为±1°;

  5 机壳的连接应对中和贴合紧密,结合面上应涂抹一层密封胶;叶片的固定螺栓和机壳法兰连接螺栓,应按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力矩紧固和锁紧;

  6 进气室、扩压器与机壳之间,进气室、扩压器与前后风筒之间的连接应对中和贴平。各部分的连接,不得使机壳(主风筒)变形,影响叶顶间隙的改变。

  2.3.4 具有中间传动轴的轴流通风机机组找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驱动机为转子穿心电动机时,应确定磁力中心位置,并应计算且留出中间轴的热膨胀量和联轴器的轴向间隙后,再确定两轴之间的距离;

  2 检测同轴度时,应转动机组的轴系,每隔90°分别检测中间轴两端、每对半联轴器两端面之间四个位置的间隙差,其差值应控制在图2.3.4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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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5 轴流通风机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1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动机转向应正确;油位、叶片数量、叶片安装角、叶顶间隙、叶片调节装置功能、调节范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叶片角度可调的风机,应将可调叶片调节到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启动角度;

  3 盘车应无卡阻,并应关闭所有人孔门;

  4 应启动供油装置并运转2h,其油温和油压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3.6 轴流通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时各部位应无异常现象;

  2 启动在小负荷运转正常后,应逐渐增加风机的负荷,在规定的转速和最大出口压力下,直至轴承达到稳定温度后,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 轴流通风机启动后调节叶片时,电流不得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轴流通风机运行时,严禁停留于喘振工况内;

  4 试运转中,应按本规范第2.1.12条第6款的要求进行检查,其动作应灵敏、正确、可靠,并应记录实测数值备查;

  5 试运转中,一般用途轴流风机在轴承表面测得的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电站式轴流通风机和矿井式轴流通风机,滚动轴承正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70℃,瞬时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5℃,温升不应超过60℃;滑动轴承的正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75℃;6 轴流通风机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符合表2.3.6的要求,其检测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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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应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停机后应检查叶顶间隙。

  2.4 罗茨和叶氏鼓风机

  2.4.1 罗茨和叶氏鼓风机的安装水平,应在主轴和进气口、排气口法兰面上纵、横向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2/1000。

  2. 4.2 罗茨和叶氏鼓风机安装时,应检查正、反两个方向转子与转子间、转子与机壳间、转子与墙板的间隙以及齿轮副侧的间隙,其间隙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4.3 罗茨和叶氏鼓风机外露部件结合处应平整,机壳与墙板的结合处和剖分的机壳、墙板的结合处错边量不应大于5mm。

  2.4.4 罗茨和叶氏鼓风机试运转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1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前应全开鼓风机进气和排气口阀门;

  2 进气和排气口阀门应在全开的条件下进行空负荷运转,运转时间不得少于30min;

  3 空负荷运转正常后,应逐步缓慢地关闭排气阀,直至排气压力调节到设计升压值时,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4 负荷试运转中,不得完全关闭进气和排气口阀门,不应超负荷运转,并应在逐步卸荷后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突然停机;

  5 负荷试运转中,鼓风机应在规定的转速和压力下各部位温度稳定后,连续运转不少于2h;其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65℃,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11.2mm/s。

  2.5 离心鼓风机

  2.5.1 离心鼓风机的清洗和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3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出厂已装好的机壳垂直中分面不应拆卸清洗;筒型结构机器的清洗,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扩压器和回流器组装成一体的隔板、与机壳固定在一起的轴承箱等在清洗时不应拆卸;

  3 带调整垫结构和旋转结构的组件拆洗时应做好标记,并不得互换组别或位置。

  2.5.2 机组安装前,垫铁和底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机组体积的大小选择成对斜垫铁;转速超过3000r/min的机组,各块垫铁之间和垫铁与底座之间的接触面面积均不应小于70%,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2 座浆法平垫铁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且各部分的平垫铁应保持在同一标高位置上,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mm;无垫铁安装法埋设的临时垫铁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其标高允许偏差为±2mm;采用压浆法施工时,应及时检查垫铁之间的间隙;

  3 应检查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未拧紧螺栓时的间隙,不应大于0.05mm;

  4 底座上的导向键与机体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水平导向键在固定键槽内的过盈宜为Omm~0.03mm;在滑动键槽内的两侧总间隙宜为0.03mm~0.06mm;顶间隙宜为0.5mm~1.0mm;埋头螺栓与键顶面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3mm;垂直导向键的轴向间隙应分别大于或等于3mm(图2.5.2);5 不应在底座上钻孔安装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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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3 机组中基准设备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中心的标高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2mm;

  2 以鼓风机为基准时,纵向安装水平应在主轴上进行检测,其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横向安装水平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检测,其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

  3 以增速器为基准时,横向安装水平应在箱体中分面上进行检测,纵向安装水平应在大齿轮轴上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2.5.4 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纵向安装水平应以基准设备为准进行找正、调平;横向安装水平应符合本规范第2.5.3条的要求;与基准设备的横向安装水平方向应一致;

  2 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径向位移和轴向倾斜,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5.5 在电动机、汽轮机、燃汽轮机与增速器、离心鼓风机之间进行找正、调平时,其同轴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5.6 离心鼓风机找正、调平时,轴承座和下机壳与底座之间的接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2 有导向键的轴承座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连接螺栓的固定,应有利于机壳热膨胀,螺栓与螺栓孔的间隙和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宜为0.03mm~0.06mm[图2.5.6(a)],螺栓在螺栓孔内应为偏心放置[图2. 5.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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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7 径向轴承与轴颈的接触面积要求和顶间隙、侧间隙,推力轴承与止推盘的接触要求和轴向间隙,轴承与轴承盖的过盈量,均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时,应进行调整。可倾瓦轴承组装后,每块瓦应能自由摆动,并应无卡阻。

  2.5. 8 转子各部位的轴向和径向跳动以及机壳密封气密体之间的气密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5.9 轴端密封装置组装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其浮环密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密封元件及密封轴或轴套表面,应无毛刺和轴向沟槽,并应清洗洁净;

  2 各密封元件的有关配合尺寸和轴与浮环间的径向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时,应进行修整或更换;

  3 内环和外环的位置不得装错;

  4 浮环安装时,应在浮环内圆表面和端面涂上透平油。

  2.5.10 径向振动探头检测的转子轴传感部位,应与轴承轴径同轴心。轴传感部位以及径向振动和轴向位移位置,不得用铁笔和划线器刻划符号。

  2.5.11 上下机壳的结合面应贴合;未拧紧螺栓前,其局部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2mm;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0mm;

  2 当间隙超过本条第1款的数值时应查找原因,并应消除内装件过盈或局部堆高;因机壳变形引起超差,在拧紧螺栓后又能消除间隙且不影响机器装配精度时,可不做修整;

  3 结合面之间无特殊要求时,应均匀涂上密封胶,不得在结合面间增加填料和垫层。

  2.5.12 增速器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行星齿轮增速器的组装,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增速器底面与底座应紧密贴合;未拧紧螺栓之前应用塞尺检查,其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4mm;

  3 轴瓦与轴颈配合的顶间隙、侧间隙、接触要求、轴瓦与轴承压盖的过盈值等,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进行调整;

  4 齿轮组轴间的中心距、平行度、齿侧间隙和齿面接触要求,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增速箱中分面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6mm;

  6 齿轮副的接触迹线和接触斑点的检验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大齿轮的若干齿面上均匀涂上颜色,将小齿轮擦净,并对小齿轮施加一定阻力。转动大齿轮数次,应用胶带粘揭被印在小齿轮上的色迹,其色迹线长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试运转前,应在大齿轮若干齿面上涂上一层不溶于油的颜色;试运转后,应根据颜色的脱落状况测得动态接触斑点,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齿轮接触斑迹图形应超过齿轮有效宽度的60%,并应集中在啮合处的中心上;

  4)高速圆弧圆柱齿轮增速器,其静态接触迹线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70%,动态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90%;接触位置距齿顶的高度,凸齿应为法向模数的(0.45±0.2)倍,凹齿应为法向模数的(0.75±0.2)倍;渐开线齿轮增速器,其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70%,高度不应小于齿高的50%;

  5)同时对轮齿接触迹线调整与齿轮轴线平行度调整有困难时,应满足齿轮接触的质量要求,其平行度可不做调整。

  2.5.13 管路与离心鼓风机不应强行连接;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风机联轴器的移动。复检离心鼓风机的找正、调平精度时,应保持在连接前的状态或允许范围之内。

  2.5.14 离心鼓风机的油管润滑点、密封、控制和与油接触的机器零件和部件,应进行循环冲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随机技术文件规定使用的润滑油进行冲洗;

  2 冲洗前,润滑点上游的节流阀应全部打开,并应保持最大流速;

  3 冲洗油的温度应与机组运行温度相同或冷热交替;

  4 冲洗中,视油的清洁程度应经常清洗滤油器,并应定期轻敲油管;

  5 冲洗时间不得少于24h;

  6 滤油器过滤网上不得留有硬质颗粒;在油温相同的条件下,滤油器前、后压差应在5h内保持稳定。

  2.5.15 离心鼓风机试运转时,应先试驱动机、增速器,后试整机。整机的试运转应先将进气节流门开至10°~15°进行小负荷试运转,然后进行负荷试运转。

  2.5.16 离心鼓风机试运转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1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将润滑系统、密封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清洗洁净,并应做循环清洗;

  2 加注润滑油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润滑、密封和控制等系统的连锁装置、机组的防喘振装置、水路系统的调节装置等以及阀门、仪表均应灵敏可靠,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 阀件和控制装置应处于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使风机为最小负荷时的启动位置;

  5 机组各辅助设备均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单机试运转应合格。

  2.5.17 离心鼓风机的整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润滑、密封和控制油系统,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轴承润滑油的进油温度宜为40℃±5℃,启动时的油温不应低于25℃;轴承的进油压力宜为0.1MPa~0.15MPa,当油压小于0.08MPa时应报警,并应启动辅助油泵;当油压下降到0.05MPa时应停机;

  2)浮环密封油参与整机试运转的正常进油温度应为40℃±5℃;油压高于气封压力的压差应为50kPa;当采用高位罐压差的系统时,高位罐液面高于或低于正常液位150mm时应报警,低于250mm时应过低报警,低于300mm时应停机;

  3)轴承和轴承箱的油温温升不应超过28℃,轴承出口温度不应超过82℃;

  4)控制油系统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2 电动机带动的主机,点动检查转子与定子,其应无摩擦和异常声响;

  3 小负荷试运转中,应符合本规范第2.1.12条第6款的要求,其动作应灵敏、正确、可靠;小负荷连续运转后,应停机检查各轴承、轴颈的润滑情况,当有磨损时应及时修整;对有齿轮变速器的机组,应检测齿轮的接触斑点,当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规范第2.5.12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4 小负荷试运转的时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小负荷试运转无误后,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负荷试运转;负荷试运转的开始阶段,主机的排气应缓慢升压,并应逐步达到工况;轴承润滑油温度和轴承振动稳定后,应连续运行2h;

  6 不得在喘振区域内运转;启动时,不得在临界转速附近运转;

  7 试运转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却系统的进口压力和进、出口温度不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轴承温度和轴承排油温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2.5.17-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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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轴颈处测得未滤波的轴振动双振幅值,或采用接触式测振仪在轴承壳上检测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2.5.1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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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级排气压力和温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8 停机后20min或轴承回油温度降到低于40℃后,应停止油泵工作;停机后的盘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9 试运转完毕,应将各有关装置调整到准备启动状态。

  2.6 轴流鼓风机

  2.6.1 轴流鼓风机的各主要部件、机壳、调节缸、叶片承缸和转子在装配吊运过程中应保持水平,且不得损伤。

  2.6.2 埋设底座调整螺栓的支承垫板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垫板底层混凝土的耐压强度不应低于35MPa;厚度宜为30mm~50mm;每块垫板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3/1000;

  2 每块垫板的标高允许偏差为±3mm。

  2.6.3 轴流鼓风机的底座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通过底座上的凋整螺栓和地脚螺栓,调平底座各支撑机壳的支座面、连接纵向键座的结合面或固定轴承座的结合面;各支座的安装水平,应在支座上平面纵、横向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1/1000;各结合面上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2 拧紧底座上的调整螺栓时,螺栓露出底座下平面的长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6.4 机组中当以主机作为找正、调平基准设备时,纵向安装水平应在轴颈上进行检测,其偏差不应大于0.04/1000;横向安装水平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检测,其偏差不应大于0.06/1000。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应符合本规范第2.5.4条的要求。

  2.6.5 下机壳找正、调平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5.4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除去机壳四个支撑面的毛刺和飞边;

  2 下机壳与底座的支座连接时,应将支承导向键涂上二硫化钼油,并应轻轻推入键槽,不得强行打入;

  3 应使四个支座的定位螺栓位于孔中心;找正、调平时,可采用更换纵向导向键和支承导向键不同厚度的垫片进行调整。

  2.6.6 定子部分的内装件的装配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连接调节缸和伺服马达时,图2.6.6所示两端面之间A、B、C距离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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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7 静叶角度值、调节缸位移与静叶角度曲线、转子跳动值、动叶和静叶的叶顶间隙值、密封间隙值轴承间隙值、轴承压盖过盈值、油封间隙值、转子在轴承箱中的轴向和径向位置尺寸、机壳中分面的自由间隙等,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检测和调整。

  2.6.8 增速器的找正、调平,应符合本规范第2.5.3条~第2.5.5条的规定。

  2.6.9 机组找正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承应安装完毕,轴承与轴颈的间隙和接触状况应符合规定;

  2 盘动转子,应转动灵活、无卡碰;

  3 叶顶间隙值、转子和联轴器的跳动值应符合要求。

  2.6.10 机组找正的同轴度要求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联轴器的径向位移宜为0.02mm~0.04mm,轴线倾斜度不应大于0.1/1000。

  2.6.11 连接刚性的中间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分别连接中间轴的一端;应检查未连端法兰的径向跳动值,径向跳动值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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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螺栓与螺母应按编号连接,不得相互混淆和互换;

  3 螺栓的拧紧程度应按规定的伸长量控制其预紧力;无规定时,伸长量宜为计算长度的2‰,应对称均匀地分两次拧紧螺栓。

  2. 6.12 管路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气、排气和润滑等管路,应在机组找正、调平后配制与连接;

  2 各管路连接所造成的外加于机器法兰的外加力矩,不得大于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管路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联轴器的移动;连接后,应复测机组的找正、调平精度;

  3 放风阀和旁通阀的安装位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 通向油箱的水平回油管路应有1:25的斜度;用碳钢制作的油管道应经酸洗和钝化处理。

  2.6.13 轴流鼓风机试运转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1.1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前应将排气阀关闭,打开放空阀,静叶角度应调整到最小工作角度或使静叶关闭的启动状态;

  2 由透平机驱动的主机,应按升速曲线分阶段升速,不得在轴系的各临界转速附近停留运转;

  3 主机启动达到额定转速后,静叶宜调节到最小工作角;不应在静叶关闭的启动状态下停留运转较长的时间;

  4 在试运转中应进行下列检查,并应符合试运转的技术要求:

  1)冷却水的流量和压力,不应低于最低值;

  2)冷却器出口温度,不应高于规定的最高温度值;

  3)轴承节流圈前的油压,不应低于最低值;

  4)润滑油过滤器进、出口的压力差,不应超过规定值;

  5)放风阀和旁通阀在喘振出现前应及时、正确地开启;在未测定和整定防喘振曲线前,不得靠近性能曲线上的喘振区运行;

  6)轴承温度和轴承的排油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2.5.17-1的规定;

  7)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6.3mm/s;

  8)风机运转速度,不应超过最高速度。

  5 试运转中的各项检查和实测数值,应记录清楚。

  2.6.14 机组的停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停机前应将静叶角度调节到最小工作角或静叶关闭状态,并应打开放空阀和关闭排气阀;

  2 停机后,应慢速盘动转子,直到轴承与主机排气侧之间的主轴温度低于50℃时,润滑油泵再停机。

  2.7 防爆通风机和消防排烟通风机

  2.7.1 防爆通风机除应符合本章相应类型的风机安装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转动件和相毗邻的静止件不应产生碰擦;外露传动件加的防护罩应固定牢固和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规定值,且与传动件不应产生碰擦;

  2 防爆通风机所配备的防爆型电机及其附属电器部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的有关规定;

  3 离心防爆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的径向单侧间隙和轴向重叠长度,应符合表2.7.1-1的要求;轴流防爆风机机壳与叶轮的径向单侧间隙,应符合表2.7.1-2的要求;且最小径向单侧间隙值不得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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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防爆通风机进口法兰上钻孔的孔距允许偏差为±0.5mm;

  5 离心防爆通风机轮盖内径的圆跳动偏差,应小于或等于叶轮与进风口最小径向单侧间隙的1/2;

  6 叶片出口边对轮盘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叶轮出口宽度的1%;

  7 离心防爆通风机叶片出口安装角的允许偏差为±1°;

  8 离心防爆通风机机壳和进风口应平整,不应有压伤、凹凸不平和歪斜等缺陷。

  2.7.2 消防排烟通风机除应符合本章相应类型的风机安装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电动机动力引出线,应有耐高温隔离套管或采用耐高温电缆;

  2 消防排烟通风机进出口法兰连接孔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5mm;

  3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机壳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径向单侧最小间隙应符合表2.7.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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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的径向单侧间隙和进风口与叶轮轮盖的轴向重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2.2.3条的要求。

 

  3 压 缩 机

  3.1 基本规定

  3.1.1 压缩机组装前,设备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应无损伤和锈蚀等缺陷;

  2 零件、部件和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清洁度的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清洗后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并应在加工面上涂一层润滑油。无润滑压缩机及其与介质接触的零件和部件不得涂油;气阀、填料和其他密封件不得采用蒸汽清洗;

  3 压缩介质为氧气及易燃易爆气体的压缩机,凡与介质接触的零件和部件、附属设备和管路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进行脱脂;与氧气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其油脂残留量不得大于125mg/㎡;脱脂后应采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干,并应将零件、部件和管路两端口做无油封闭;

  4 清洗检查应采取劳动保护、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措施;

  5 压缩机或压力容器内部严禁使用明火查看。

  3.1.2 压缩机和其附属设备的管路应以最大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且应保压10min后无泄漏。

  3.1.3 大型压缩机的机身油池应用煤油进行渗漏试验,试验时间不应少4h,且应无渗漏。

  3.1.4 安全阀应安装在不易受振动等干扰的位置,其全流量的排放压力不应超过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当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时,整定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1倍;额定压力大于1OMPa时,整定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05倍~1.10倍。氧气压缩机每级安全阀或连锁保险装置,应确保级间压力不超过其公称值的25%,末级压力不超过公称值的10%。

  3.1.5 压缩机的各连接管路、接头及连接处应密封、无泄漏。泄放的气体和液体应回收或引放到安全处。

  3. 1. 6 压缩机在其规定的使用环境和最终排气压力为额定排气压力下稳定运转时,各级排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缸内有润滑油的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80℃;

  2 气缸内无润滑油的各项排气温度不应超过200℃;

  3 喷油回转压缩机的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10℃。

  3.1.7 压缩机振动速度有效值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2 整体出厂的压缩机

  3.2.1 压缩机安装时,设备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往复活塞式压缩机应对活塞、连杆、气阀和填料腔进行清洗和检查;

  2 隔膜式压缩机应拆卸清洗缸盖、膜片、吸气阀和排气阀,并应无损伤和锈蚀等缺陷。

  3.2.2 检验压缩机的安装水平,其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检测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卧式压缩机、对称平衡型压缩机应在机身滑道面或其他基准面上检测;

  2 立式压缩机应拆去气缸盖,并应在气缸顶平面上检测;

  3 其他型式的压缩机应在主轴外露部分或其他基准面上检测。

  3.3 解体出厂的往复活塞式压缩机

  3.3.1 压缩机组装前应检查零件、部件的原有装配标记,下列零件和部件应按标记进行组装:

  1 机身轴承座、轴承盖和轴瓦;

  2 同一列机身、中体、连杆、十字头、气缸和活塞;

  3 机身与相应位置的支承架;

  4 填函、密封盒应按级别与其顺序进行组装。

  3.3.2 机身和中体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验机身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应在下列部位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1)卧式压缩机、对称平衡型压缩机的横向安装水平应在机身轴承孔处进行检测,纵向安装水平应在滑道的前、后两点的位置上进行检测(图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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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立式压缩机应在机身接合面上检测;

  3)L型压缩机应在机身法兰面上检测。

  2 两机身压缩机主轴承孔轴线的同轴度应为φ0.05mm;

  3 组装中体时,十字头滑道轴线的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十字头滑道轴线对曲轴轴线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0.10/1000。

  3.3.3 组装曲轴和轴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曲轴和轴承的油路应洁净和畅通,曲轴的堵油螺塞和平衡块的锁紧装置应紧固;

  2 轴瓦衬背与轴承合金层粘合应牢固,并应无脱壳和哑音;

  3 轴瓦背面与轴瓦座应紧密贴合,其接触面面积应大于70%;

  4 轴瓦与主轴颈之间的径向和轴向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5 对开式厚壁轴瓦的下瓦与轴颈的接触弧面夹角不应小于90°,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该接触弧面面积的70%;四开式轴瓦的下瓦和侧瓦与轴颈的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每块瓦面积的70%;

  6 薄壁瓦的瓦背与瓦座应紧密贴合;当轴瓦外圆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其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瓦背面积的85%;当轴瓦外圆直径大于200mm时,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瓦背面积的70%,且接触应均匀;薄壁瓦的组装间隙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瓦面的合金层不宜刮研;当需刮研时,应修刮轴瓦座的内表面;

  7 曲轴的安装水平,应在曲轴每转90°的位置上的主轴颈上进行检测,其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

  8 曲柄销对主轴颈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15/1000,曲轴轴线对滑道轴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图3.3.3-1);

  9 应检查各曲柄之间上下左右四个位置的距离(图3.3.3-2),其偏差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其偏差不应大于曲柄行程的0.10‰;

  10 曲轴组装后盘动数转应无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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